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创造与运用

第十八条

浙江省专利条例 第二章 专利创造与运用 第十八条 鼓励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交叉许可,组建专利联盟,促进专利资源的共享和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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