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和建设,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