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等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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