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第二章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 第二章 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