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六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开会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订,并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需要临时调整议程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