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价格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价格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坚持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价格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