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完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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