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 鼓励有关部门根据需要,采取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降低行政成本。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