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信息技术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提供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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