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第三章 医疗保障基金

第二十条

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 第三章 医疗保障基金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通过银行协议扣款、线上平台自助缴费等方式按月向税务机关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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