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八条

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八条 在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华侨在中国境内的,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依法参加选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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