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鼓励和引导华侨在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化等领域创新创业。
华侨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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