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第十八条 华侨捐赠保护、受赠管理以及捐赠人、受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