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浙江省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保护区保护、建设、管理所需经费,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保护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