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八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五章 选民登记 第二十八条 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