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二条 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 第七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二条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