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四条 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 第十四条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在本省设立区域总部,并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资金管理、出入境、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