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参加教育培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