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司法鉴定活动管理

第四十二条

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司法鉴定活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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