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司法鉴定活动管理

第四十条

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司法鉴定活动管理 第四十条 诉讼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司法鉴定人的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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