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 · 第三节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的方式 第三节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依照监督工作计划,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8-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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