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四章 利用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四章 利用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违法行为时,发现该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4-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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