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十一条

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十一条 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的内容: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违反法律、法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其他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4-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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