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九条

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4-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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