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十四条 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 第三章 格式条款的监督 第十四条 消费者认为格式条款违反第十条至第十二条规定,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4-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