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 第一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第一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