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 第一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七条 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第一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