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六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本省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管理,引导、鼓励公民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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