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十六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 第二章 社会体育 第十六条 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