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扣留、强制代保管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得擅自更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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