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二十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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