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第三十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五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变更、收回、注销等具体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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