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三十五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专业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情报信息工作人员选用、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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