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三十三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三十三条 对符合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