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十五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十五条 有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取发放养老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形式向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