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八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和节能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