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四十一条

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依法作出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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