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三十九条 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七章 实施保障 第三十九条 少数民族公民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受到歧视、侮辱而提出申诉、控告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