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章 工伤预防 第七条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章 工伤预防 第七条 工伤保险预防费依法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实行预算管理。其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