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九条 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九条 广播电视工作人员依法从事广播电视活动,受法律保护。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