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 主 第十三条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 主 第十三条 业主必须按合同约定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建设工程价款,办理竣工决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