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承包商 第十六条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承包商 第十六条 设立建筑企业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