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四章 工程勘察与设计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四章 工程勘察与设计 第二十一条 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