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省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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