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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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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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