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风景区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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