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舟山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负责普陀山、洛迦山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普陀区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朱家尖东部的规划、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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