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三章 经济建设 第三十二条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三章 经济建设 第三十二条 自治县积极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加快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完善养护管理体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体系构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