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三章 经济建设 第三十四条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三章 经济建设 第三十四条 自治县加大扶持力度,发展畲乡风情旅游业;依托乡村特色、民族文化,推进全域旅游。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