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五章 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十条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五章 人才队伍建设 第五十条 自治县积极培养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特别要重视畲族人才和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中,畲族公民所占比例要高于其人口比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